国际学院转专业学生接收办法
按照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,根据我院具体情况,为了体现“以人为本”的管理与服务理念,满足部分学生的专业要求,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,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环境,在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前提下,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转专业的基本原则
1.现实性原则。学生转专业必须以学院的办学条件为前提,学院必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以保障全体学生的合法利益。
2.择优原则。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,学院将依据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考虑。
3.公正原则。学院将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操作。
二、转入我院专业的对象与要求
一年级学生
1.新华学院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(不含艺术类考生);
2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,有社会责任感,身心健康;
3.具有远大抱负,有意在大型国企、外企和合资企业工作;
4.成绩较好,对经济学、管理学和国际商务有兴趣;根据国际商务专业的要求,高考英语口语考试成绩应达到C级或C级以上(考生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招生部门不组织英语口试的除外);
5.自主学习能力强,善于与人沟通,综合素质高。
三、转专业的审核结果
拟通过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审核,对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国际学院。
国际学院
二〇一九年九月一日